一次性交易的商业模式: 电子商务/移动电子商务:0.5-1倍的交易额 交易平台:1-2倍的交易额 服务:0.5-1倍的收入 授权许可:1-2倍的成交量 硬件:1-3倍的收入 广告科技/媒体/工作招募平台(反正就是跟推广有关的商业模式):1-2倍的交易额 其他的变量:增长率、利润率、CM、产品技术壁垒、国际上的知名度、行业内的垄断/领导地位 经常性收入的商业模式 SaaS:5-7倍的收入 变量:增长率、用户获取成本、流失率、平均每单交易额大小、国际知名度、现金消耗率、行业内垄断/领导地位 当然,这些系数还跟具体的行业有关系,就比如说给数字安全技术提供解决方案的公司,往往退出系数就比营销解决方案提供商低一些。” 一味烧钱补贴而没有清晰的盈利模式,是大部分O2O企业在寒冬中死去的原因。
三年时间我也从女神设计师熬成了电商大妈,不,会玩电商的人都不是大妈,我只能说我不会玩,玩不懂你的规则。而被人们忽视的,是那些曾全力追赶浪潮,最后仍被浪潮吞噬的“失败者”们,他们沉默得就像从未出现过一样。
对比一下2010年成立,2014年上市的猎豹移动,2008年成立,2012年上市的唯品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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